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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装配式湖南省常德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时间: 2024-04-30 22:30:05 |   作者: 乐鱼网.com

       

  日前,为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全方面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湖南省常德市住建局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湘建科〔2021〕2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常德市住建人防系统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该文件指出,2021年常德市本级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32%,2022年占35%,且装配率50%;2021年常德市各县市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30%,2022年占32%,且装配率50%。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住建人防系统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全方面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我局根据《 》(湘建科〔2021〕2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常德市住建人防系统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市绿色建筑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根据《 》(建标〔2020〕65号)和《 》(湘建科〔202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绿色建筑指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世界资源、保护自然环境和减少污染,降低碳排放,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城镇新建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社会投资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要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位于生态敏感区、核心景观片区及区位优势显著、具有突出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项目,一定要按照二星级绿色建筑及以上标准做建设。

  2021年,我市城镇新建建筑全方面实施绿色设计,城镇新增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增民用建筑竣工面积比例达到65%,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2022年,城镇新增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增民用建筑竣工面积比例逐步提升到75%,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20%。绿色建筑发展政策、人才保障和研发机构体系基本建立,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应用持续发展,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逐步推广,住宅质量品质和健康性能逐步的提升。城镇建筑标准化、集成化、产业化和智能化水平明显地增强。城镇绿色建筑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方面提升,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1.大力推动绿色建筑标准管控。严格执行国 家和省绿色建筑在设计和审查方面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联合市发改委、自然资源等部门将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基本要求纳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审查。将绿色建筑要求在项目立项、方案审查、设计审查、施工监管和竣工验收各阶段落实到位。促进绿色建筑质量品质持续提升,实现绿色建筑勘察设计、建筑施工、验收管理全过程标准管控。

  2.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根据住建部印发的《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要求,完善绿色建筑一星级标识的申报、审查和公示制度;健全绿色建筑二星级、三星级标识项目初核制度。

  3.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将绿色建筑主要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解决方法。开展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试点,要求开发建筑设计企业通过样板模型、图片公示等形式,将绿色建筑实施措施向购房者展实,并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

  1.加强绿色建筑人才支撑保障。大力培养专业方面技术人才,联合人力资源等部门,探索开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高级工程师评审。进一步充实完善常德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和建筑垃圾资源化专家库,落实绿色建筑研究和技能人才教育培训保障政策和措施。大力开展针对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咨询、运维等单位从业人员的技术培养和训练,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打造一支专业素养优良、发展潜能强劲、引领作用明显的绿色建筑人才队伍,为创建绿色建筑行动提供人才保障。

  2.提升绿色建筑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科研院校、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的作用,支持建设绿色建筑科学技术研发平台,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动绿色建造与新技术融合发展,力争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中心。

  3.加大绿色建筑监督管理力度。出台相关管理文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绿色建筑的执行范围和标准,明确各实施节点管理流程。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定期季度综合检查和双随机方式不定期的巡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确保绿色建筑技术和规定要求在设计、施工、验收及销售管理过程中落地。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管理,规范绿色建筑市场行为。

  1.推广装配化、智能化建造方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和要求,推动传统建筑业升级转型,逐步推行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环节的BIM技术应用,逐步的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模数化应用水平,树立全新的建筑产品意识,实现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我市本级2021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32%,2022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35%,装配率>50%,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建设零的突破;各县市区2021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30%,2022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32%,装配率>50%,积极鼓励各区县市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建设。着力推动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智造平台运行,持续完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合理地布局,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提升绿色建造和运营管理水平。

  2.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快速推进绿色建材评价和推广应用,建立和完善绿色建材采信和诚信机制,推动本市建材产品质量提升。制定本市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政策和支持措施,推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率先采用本市绿色建材,慢慢地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全力发展本市新型绿色建材,建立和加强本市建材生产企业申报绿色建材认定机制,鼓励本市建材生产企业积极申报绿色建材标识的认定。到2022年,城镇绿色建筑中使用绿色建材产品的比例应达到60%,获得绿色建筑一、二星级评价标识的建筑项目使用绿色建材产品的比例应分别达到70%、80%。

  3.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推广。依托省绿色科技成果和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智造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动智慧生产、绿色智慧工地、绿色智慧运营等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推动绿色建造与新技术、新材料融合发展。鼓励企业争创绿色建筑施工、绿色建筑创新、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示范项目,推动绿色建筑新技术应用。

  4.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结合精致小区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按照绿色建筑的要素要求,全方位改造既有建筑,满足大家对健康住宅、室内外环境品质等各方面的主要需求,实施以建筑门窗、建筑外遮阳为重点的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督管理体系。以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为重点,建立既有建筑公共节约能源改造长效机制。

  (一)建立工作机制。市住建局(市人防办)成立市住建人防系统绿色建筑创建工作协调机构,局长为协调机构召集人,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设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的单位、各区县市住建局为成员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并加强与发改、教育、科技、工业与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人民银行、 机关事务、银保监等部门的衔接,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开展考核评价。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按照本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对照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计划,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及时总结当年进展情况和成效,形成年度报告,于每年10月20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将对各区县市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做核查和评价,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三)抓好宣传培训。组织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绿色建筑知识,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组织并且开展绿色建筑教育实践。引导群众用好各类绿色设施,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积极组织群众参与,推进实现绿色建筑建设工作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创建的社会氛围。